跳到主要內容區
活動拍攝服務申請作業程序說明:
  1. 校內使用者以驗証機制:「個人帳密」,登入校務資訊系統中進到「活動記錄攝影專案申請(線上系統)」,填單送出後(系統會自動記錄申請者),由系統寄送通知,同一封信通知申請人主管、副本申請人及中心攝影窗口。
  2. 中心攝影窗口可以透過系統後台管理(後台管理僅開放限定ip並且須輸入帳密管控)。待申請者主管回信同意,作為替代原本紙本流程中的核章審查憑証。中心攝影窗口再根據申請,審核各項條件決定該申請是否通過或須修改,若通過則可以透過系統 回信給申請者,若退件則須由 中心攝影窗口告知申請者退件原因。
  3. 以上流程,核章審查、費用計算與審查,仍採人工審閱