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校園軟體光碟借用辦法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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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 |
為促進及規範校園軟體光碟之有效運用及妥善管理,特訂定本辦法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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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、 |
校園軟體之使用必須遵守校園授權之規定並尊重智慧財產權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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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、 |
凡本校教職員工生均可向本中心借用校園軟體光碟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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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、 |
借用方式可依下列二種方式,擇一辦理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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親自辦理:借用者本人攜帶本校教職員工證或學生證,至本中心二樓服務台辦理。 |
| (2) |
委託辦理: 需委託他人代辦時,由受委託人攜帶自己的身份證件、借用者之教職員工證及借用者已簽章完畢之委託書,至本中心二樓服務台辦理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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五、 |
校園軟體之借用以每人3套(含)為限,借用天數為三天,請於借用第三天下午5:00前歸還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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六、 |
借用者如逾期歸還所借之光碟,自逾期日起暫停其借用權利,逾期禁借天數計算公式如下: 逾期禁借天數=累計逾期次數*本次逾期天數*本次逾期套數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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七、 |
借用者如遺失或毀壞所借之光碟,借用者須依本中心規定賠償,並負責因遺失所衍生之相關問題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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八、 |
本辦法經計算機與通訊中心網路系統組會議通過後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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